个人被处罚款,专家费要退回,环评弄虚作假惩罚真的严了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清合 Author 汤贤乱
文/汤贤乱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的8起典型环评问题案件,一石击起千层浪,业内人士转发时颇感震撼,我却并不诧异,这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
早在《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评估人员和专家也有责任了》这篇文章中,我就惊叹过部里严抓环评质量的决心和手段。分析《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与以往有所不同,严管环评力度之大,宽度之广,速度之急,前所未有,这是环评改革后管理上最狠辣凌厉的招式。
当时我说,生态环境部里对环评流于表面、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等现象已明察秋毫且深恶痛绝,必铲除干净而后快。
当时有网友留言说文件不可信,如今事实应验了,且不论这文件及后续移交处罚等一系列动作,对铲除环评痼疾、改善环评现状有多大的功效,但起码它本身说到做到了,更何况处罚结果里面还有“创新之举”。
《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提出要“落实审批和召集审查部门把关责任”,这份处罚,或许是对审查部门责任落实的例证。
类似地对审批部门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的还有案例四、五、六、八。
案例四、五中,信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淮滨分局环评工作的分管副局长进行约谈,对项目审批具体承办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工作岗位,算是鉴定为“能不配位”,看来环评审批也不是收收材料,看专家意见盖章那么简单,审批人员自己也得有清醒的头脑;
案例六中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项目相关承办责任人及环评审批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这个“处理”虽然比较笼统和模糊,但组织应该也不会随意糊弄群众;
案例八中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对沙湾县生态环境分局原分管副局长、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第三起项目的案例,算是让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低出了新高度,城区的道路项目环评居然不评价声环境,无现状,无敏感目标,无预测,那环评还有什么好写的?编制单位是不是对环评有什么误会。
编制人员属于盲人骑瞎马,很不专业,禁业五年的处罚 一点也不冤。如果不转行的话,希望编制人员利用这五年的时间好好学习环评基础知识及专业技能,五年之后,归来再战。
最后一点让人耳目一新的“处罚”是针对环评专家的,是案例四、五中河南省信阳市的两个项目,参与项目评审的专家不但市被局党组约谈,还被责令退缴专家评审费,看来以后专家的签名费,也难以落袋为安了。
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正义街西延及闾河路南延道路、矿建材料码头工程-张庄码头两个项目的环评文件质量问题均较为浅显。
抛却张冠李戴、搞错敏感点名称或因套用模版而出现实际未涉及的南水北调干渠等问题,专家若能认真审核的话,像选址不符,擅自降低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源强核算遗漏或错误这些技术问题,从业一年以上的非入库专家应该都能发现,源强核算或许稍难些,要熟悉相关工艺或操作流程,但也不至于所选专家一个都不懂吧。
本次通报是一个强烈信号,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动真格了,各个案例的处罚,给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审批部门和评审专家都来了一记重锤,接下来评估机构要打醒十二分精神,不要行差踏差。
但环评真人和真环评人可以笑逐颜开了,真金不怕红炉火,强监管严处罚对你们来说是福音,大家正愁市场泥沙俱下,良莠不齐,劣币驱逐良币呢。
生态环境部在文末还说了,以后要“定期向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移送相关违法线索,督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严查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严打环评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切实维护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编辑:君君.环评互联网
来源: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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